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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种名称 | 票种价格 | 年龄区间 | 票种说明 |
中青年组 | ¥100 | 18 - 44岁 | |
壮年组 | ¥100 | 45 - 64岁 | |
接力赛 | ¥400 | 18 - 64岁 | |
畅游 | ¥100 | 18 - 70岁 |
上海市第四届“海湾杯”
冬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奉贤区体育局、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二、指导单位
上海市游泳协会
三、承办单位
奉贤区体育总会、奉贤区碧海金沙管理有限公司
四、赞助单位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
2018年11月18日(星期日)
六、比赛地点
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碧海金沙
七、参赛单位(邀请方式)
本市和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等地共30个冬泳代表队,每队计划邀请20个队员(包括领队和教练)参加。加上本区200多名冬泳队员共计规模在800名运动员和50名工作人员(邀请领导、嘉宾、裁判等)。
八、参赛项目
(一)个人100米游泳决赛,不限泳姿,男女各分二个组别:
1、中青年组,18岁(2000年11月17日之前出生)至45岁(1973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2、壮年组,46岁(1973年11月17日之前出生)至65岁(1953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二)团体100米×4人接力赛(每队3男1女,设置年龄段,领队会议时报具体名单),不限泳姿,每个队限报一组。
(三)18-70岁畅游,距离100米(畅游和个人100米每人只能报一项)。
九、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比赛是一项高强度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 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 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 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十、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年龄限制18周岁--70周岁;
2、每队每名队员只可以报个人决赛或畅游其中一项,每个队可以报1组接力赛;
3、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个人安全和健康承诺书,并由组委会统一办理赛事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十一、竞赛规则和记分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2、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分组或并组出发,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本次比赛禁止穿胶衣。
3、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者全国公开水域冬泳证,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4、比赛采取一次性比赛评定成绩,每个组别分别取前八名,并根据名次记录每个运动员的个人得分,第一名13分、第二名11分、第三名以后分别记10、9、8、7、6、5分计,其余个人完成比赛得2分,团体接力得分比例与个人相同并翻倍,畅游每人得2分。
5、各队的团体总分即每个人的个人得分和接力团体得分相加,并取前八名。
6、运动员参加比赛在公开水域必须携带安全浮球(跟屁虫)。安全浮球由组委会统一配发。
十二、裁判
(区体育总会负责)
十三、奖项设置及奖金
1、团体前八名颁发奖杯和奖金:第一名奖金2000元,第二名奖金1500元,第三名奖金1000元,第四名奖金800元, 第五至八名奖金500元。
2、个人前八名颁发奖状 。
十四、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队请在2018年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48795271@qq.com,并按照组委会委托的第三方“享龙体育”报名接待安排软件完成报名手续。
联系人:卫 钧 13311907079,陈水忠13918403519
2、各代表队请于2018年11月18日上午9:00前报到,报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碧海金沙。(报到须提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单)。
3、领队会议时间地点:2018年11月18日上午9:30在碧海金沙会议室。
十五、参赛费用
各参赛队伍差旅费、住宿费自理,比赛当日午餐和晚餐统一由组委会安排。(由于安排场地的局限性规定每个队限报20人,一名中巴驾驶员可加座,晚餐时根据“享龙体育”系统提示统一安排对号入座,超过人数的各队自行解决)。
每位参赛运动员报名费100元。
十六、本规程有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第四届“海湾杯”冬泳邀请赛组委会
二0一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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